一、单项选择题
A.烟酒零售店零售卷烟
B.某厂家销售自产电动自行车
C.某金店向消费者销售钻戒
D.某化妆品厂家销售演员用的油彩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A.2÷(1-10%)×10%×10 000=2 222.22元
B.(2+0.5)÷(1-10%)×10%×10 000=2 777.78元
C.(2+0.5+0.5)÷(1-10%)×10%×10 000=3 333.33元
D.(2+0.5+0.5)×10%×10 000=3 000元
A.(41 200+36 050)÷(1+3%)×3%=2 250元
B.41 200÷(1+3%)×3%+36 050÷(1+3%)×2%=1 900元
C.(41 200+36 050)÷(1+3%)×2%=1 500元
D.41 200÷(1+3%)×3%+36 050÷(1+2%)×2%=1 906.86元
A.(50×28)×(1+20%)÷(1-25%)×25%=560万元
B.(50×28)÷(1-25%)×25%=466.67万元
C.(50×28)×(1+20%)×25%=420万元
D.(50×28)×20%÷(1-25%)×25%=93.33万元
A.(226+22.6)÷(1+13%)×13%=28.6万元
B.(226+22.6)×3%=7.458万元
C.(226+22.6)÷(1+3%)×3%=7.24万元
D.(226+22.6)×13%=32.318万元
A.270÷(1+13%)×13%-28.8-2×9%=2.08万元
B.270÷(1+13%)×13%-28.8=2.26万元
C.270÷(1+13%)×13%-2×9%=30.88万元
D.270÷(1+13%)×13%=31.06万元
A.84 750÷(1+13%)×36%=27 000元
B.84 750÷(1+13%)×36%+1 500×200×0.003=27 900元
C.84 750×36%+1 500×200×0.003=31 410元
D.84 750×36%=30 510元
A.食用植物油
B.暖气、热水
C.养殖的水产品
D.电动汽车
A.200 000×3%+1 500÷(1+3%)×3%=6 043.689元
B.200 000×3%=6 000元
C.(200 000+1 500)÷(1+3%)×3%=5 868.93元
D.200 000×3%+1 500×3%=6 045元
二、多项选择题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完工后应税消费品折算的耗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A.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B.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B.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低适用征收率
C.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D.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A.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应税劳务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C.接受的餐饮服务
D.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A.甲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
B.甲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6万元
C.甲当月应纳增值税为18万元
D.甲当月应纳增值税为6万元
A.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B.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进项税额
C.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D.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不定项
(1)卷烟厂购进烟叶,当月应当缴纳的烟叶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20%=20万元
B.100×(1+10%)×20%=22万元
C.100×10%=10万元
D.100×(1+10%)×10%=11万元
(2)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3)该卷烟厂当月的各项业务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D.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该卷烟厂当月对外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 000×56%=560万元
B.1 000×56%+150×300÷10 000=564.5万元
C.1 000×56%+150×300÷10 000-63=501.5万元
D.1 000×56%+150×300÷10 000-25.38=539.12万元
(1)承包厂房建设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2 000+120÷(1+9%)]×9%=189.9万元
B.2 000×9%=180万元
C.(2 000+120)÷(1+9%)×9%=175.05万元
D.[2 000÷(1+9%)+120]×9%=175.94万元
(2)承包服装厂厂房改造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500×9%-80×13%=34.6万元
B.500×9%-80×13%-3=31.6万元
C.500×9%-3=42万元
D.500×9%=45万元
(3)承包商场装饰工程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0+6)×9%=3.24万元
B.(30+3)×9%=2.97万元
C.(30+6+3)×9%=3.51万元
D.30×9%=2.7万元
(4)将搅拌车对外出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
A.3÷(1+13%)×13%=0.35万元
B.18÷(1+13%)×13%=2.07万元
C.3×13%=0.39万元
D.18×13%=2.34万元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卷烟在生产销售以及批发环节征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高档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该题针对“消费税征税范围—零售应税消费品”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酒厂代收消费税=(2+0.5+0.5)÷(1-10%)×10%×10 000=3 333.33(元)。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应缴纳增值税=41 200÷(1+3%)×3%+36 050÷(1+3%)×2%=1 900(元)。
【该题针对“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应纳关税税额=50×28×20%=280(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50×28+280)÷(1-25%)=2 240(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2 240×25%=560(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答案解析】纳税人进口货物,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为1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不需要进行不含税的换算。
【该题针对“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口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允许抵扣。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70÷(1+13%)×13%-28.8-2×9%=2.08(万元)。
【该题针对“进口货物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卷烟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
(1)不含增值税销售额=84 750÷(1+13%)=75 000(元);
(2)从价定率应纳税额=75 000×36%=27 000(元);
(3)从量定额应纳税额=1 500×200×0.003=900(元);
(4)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27 000+900=27 900(元)。
【该题针对“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电动汽车不适用低税率9%,应按增值税税率13%执行。
【该题针对“增值税税率”知识点进行考核】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包装物押金均为不含税收入,故甲白酒制造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00 000×3%+1 500×3%=6 045(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特殊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包装物押金”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该题针对“消费税销售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根据最新规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已不再是税法中准予规定的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扣除范围。
【该题针对“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该题针对“消费税纳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该题针对“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9%+3=12(万元);当月应纳增值税=200×9%-12=6(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不定项
1.(1)【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烟叶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卷烟执行复合计征;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属于价外费用,应包括在计税依据中。应纳增值税=[2 000+120÷(1+9%)]×9%=189.9(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500×9%-80×13%-3=31.6(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30+6+3)×9%=3.51(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纳增值税=18×13%=2.34(万元)。
【该题针对“增值税销售额确定的其他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杭州众兴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71-86082585、18072994219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花园兜街175号智谷国际人才大厦3楼
版权所有:众兴财教育 备案号:浙ICP备16013106号